狂風吹拂過的所在(一)

「我來的彼方,沒有人記得。我要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風呼呼的吹,水嘩嘩的流……我要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

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塔那利斯的沙漠裡。

她穿著破舊並且明顯過大的麻布衫,孤獨的站在荒野。轉眼看著他,卻是瘋狂般的清醒。

手裡的柴刀落下點點滴滴的豔紅,地上僵死著一隻豺狼,冒著黑氣。

她的頸上,繫著紅繩。

無畏而冷漠的望他一眼,明明嘴唇因乾渴而裂開來,她卻沒有求救。反而將骯髒到幾乎看不出顏色的披巾矇住口,轉身疾行走入風暴中。


他猶豫不決,不知道該不該伸出援手。這是片乾燥、艱險,充滿各種恐怖生物的沙漠。一個骨瘦如柴的小女孩要在這裡活下去幾近不可能的事情。

但她是個娼妓,或說,幼娼。她會出現在這裡只有一個原因,逃跑。

的確,他對蓄奴為娼這種事情感到極度反感。但這就是王國的陰暗面,誰也不會去正視。沒有人關注、沒有人記入史實。他們就像腫瘤般的貧民窟,在裡頭生或死也不會有人看一眼。

不過,這還是一條人命。考慮之後他還是追上去,不過有人比他快了一步。

那是一群哥布林,他們什麼都賣,包括人口,或是幼娼。當他逼近時,這群哥布林露出警戒的神情。

「朋友,」帶頭的哥布林禮貌卻堅決的說,「請勿妨礙我們處理財產。」

財產。那是個活生生的人,卻成為可以處理的「財產」。

他沒有勒住馬,更往前了一點。

「別再靠過來了。」那女孩抬頭,眼神犀利如劍。「他們說得對。我是他們的財產…」露出一個冰冷卻極度超齡的笑,「目前。」

她應該稚嫩的眼神,卻有種超齡過度,甚至是極度滄桑的智慧。

那瞬間,他有種錯覺。

像是個老人的靈魂,誤裝在一個幼女的身上。

「…她多少才賣?」雖然有種強烈的驚悚感,但他實在無法視而不見。

哥布林猶豫了一會兒,「珍妮的價格只有老大才能決定。」

所以,她叫做珍妮?「那你們老大是那一個?」

「用不著。」名為珍妮的女孩冷漠,「我說過,目前。」

她手上縛著繩子,卻泰然自若的往前走。像是被俘虜的是這群哥布林,她才是獵主。

狂暴的風沙吹起她雜亂的髮,她高亢的唱著。

「我來的彼方,沒有人記得。我要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風呼呼的吹,水嘩嘩的流…我要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

甜美卻冷酷的歌聲,宛如塔那利斯永晴卻嚴厲的鋼青色天空。

***

之後,他從塔那利斯調回暴風城,未久又調到黑暗之門與燃燒軍團對抗。他幾乎遺忘了這個怪異的幼娼,卻因為鐵爐堡日報的報導而回憶起來。

距離初次見面,已經過了一年的光景。

那個怪異的女孩,果然獲得了自己的自由--她成為一個異色作家,惹得舉國若狂,獲得的稿酬讓她為自己贖身,成了自由人。不僅如此,她還讓伯瓦爾公爵破例給了紙特令,讓她成為第一個娼婦出身的牧師。

只因為她的文字也擄獲了伯瓦爾公爵的心。

這聽來非常不可思議,當初拿著柴刀,神情瘋狂的小孩子,居然只靠一枝筆就得到自由、職業,和聲譽--不管是否毀譽參半。

而且她今年只有十五歲。

「你可知道珍妮?那個作家?」他轉頭問自己的副官。

「長官不知道?」副官張大眼睛,有些忸怩的,「她很棒。」

他攤開手,「我猜你午休時偷看的就是她的小說吧?」

副官不情願的交出來,緊張的要他不要弄髒、摺頁,最重要的是,一定要還他。「好多人借了都不還!」他很生氣,「珍妮的書現在很難買欸!」

他接過手,書名令人啼笑皆非。真是非常直接的名字…「一本煽情的愛情小說」。

開頭幾頁,他發笑。真是老套到令人難以相信的「煽情」。但越往後面看,他的笑容漸漸消失。

絕望而陰暗,像是被緊緊掐住心臟般。明明知道一切都會走向毀滅,卻沒辦法離開這樣魔魅的文字…

宛如惡魔的詩篇。沾上一點點,就蝕骨縛心,無法自拔。

但這絕對不是一個十五歲的小孩子寫得出來的。

他想到那首歌,陰森森的詞,高亢而激烈的曲。像是狂烈的風吹拂而至,冷冷的提醒他…

她要去的地方,誰也逃不過,誰也都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