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日 之二十六

之後「雪山飛狐」本身的名字沒有變,但是比賽時的英文縮寫卻是FW(Fierce wind)。

隊伍裡有個生產技能是裁縫師的,的確很方便。為了這筆幾乎人人領月薪的贊助,開心心辛苦了幾天,在每個人的衣服上繡LOGO,通常在手臂,只有望日的LOGO雨弓特別要求繡在披風角。

「…為什麼我必須例外?」望日的聲音反常的冷靜。


「總要給贊助商一點殺必死…繡在那兒能見度最高。」雨弓閒然的回答,並且輕鬆的閃過緋紅匕首…命中了後面的啦啦啦,讓他慘叫一聲。

幸好千目的血夠厚,望日榮獲系統警告一枚,沒有衝動的再擲出任何匕首。

「破主意!」望日真的要氣炸了。在涅盤狂殺出沒時,人人都盯著她的腿。

看什麼看?有什麼好看的?路上哪個女人的腿不是長這樣?

「在涅盤狂殺是不希罕…但在現實中就希罕得很。」雨弓露出非常可惡的笑,「原來魅力這種東西也是可以潛移默化的…連長腿都可以美得很有氣質。」

望日立刻站起來,一言不發的走出去刷卡排個人對戰,拿出匕首,戳得敵手滿地亂竄。

當然,她最想戳的是雨弓。可惜她打不過,依舊被電假的。

Fierce wind的贊助,曾經被許多人看衰和譏笑,但接下來的職業聯賽,卻讓更多企業痛心疾首,自悔短視。

並不是說,雪山飛狐從此一帆風順大殺四方…哪有那麼好的事情。他們勝率尚可,五成左右。但是每一場比賽卻異樣的好看,不管對手是誰。展現一種華麗而兇猛的風格,連柔弱的阿普沙拉斯都會舉起法典K人,看這風氣有多殘暴。

贏得高歌猛進,輸也輸得浴血燦爛。明明只是一支僅接受贊助的半業餘隊伍,卻充滿了強烈的魅力。

結果就是雪山飛狐的比賽永遠收視率爆炸,許多人明明在遊戲內已經透過大螢幕現場看過了,電視重播的時候還是津津有味的再看一遍。粉絲自己發起的粉絲團,人氣已經超過某些職業戰隊了。

開心心、啦啦啦和春花秋月還願意跟粉絲互動,獲得一個親和的形象。但是雪山飛狐的隊長和副隊長依舊是一團迷霧,神祕的不得了。

當然,有一些流言。像是望日的前男友出來晒她的資料,鉅細靡遺的。卻沒有多少粉絲相信。

因為被疑為望日的汪陽汪老師,總是一臉詫異的靜靜看著人。鬼才會相信這麼保守規矩的補習班老師會是冷暴力的大劍師刺客吧?

群眾是很盲目也很會自己創造神話的。如果晒出來的是個酷兒、社會運動者,說不定就有人信了。但一個不知道哪來的傢伙突然指稱一個規矩的老師是超級暴力的刺客,就會被嗤之以鼻。

汪老師依舊過她平靜的日常生活,幾乎沒受到什麼打擾。

更神祕的雨弓,正在涅盤狂殺的荷湖水中亭,靜靜的和一個面目很熟悉的人默默相對,嘴角依舊噙著睥睨而高傲的微笑。

「…skywalk。」id為Nimbus的玩家,生澀的喊他。

「我現在叫雨弓。」他淡淡的回答,撐著臉孔,「我不當skywalk好多年。」

「結果你還不是又有了戰隊?」Nimbus苦笑了兩聲,「什麼都改不了你。」

雨弓的目光柔和了些,只是有些縹緲。Nimbus。少年時在TLOTR橫行時,Nimbus和他一見如故,形影不離,加入同個戰隊,直到踏上國際舞台都是最好的朋友和夥伴。

就像是現在他和望日。

有很多美好光潔的回憶,也有很多痛苦和不堪回首。

「玩玩而已。」雨弓漫應,「怎麼?電聯俱樂部也把目光朝向涅盤狂殺?雖然我不意外…華人市場也不小。」

「這是原因之一。」Nimbus點頭,「但主要是…我想見見你。」

果然是太熟悉了。他都將臉遮了大半,結果這個老友還是一眼就認出來。

「我很好。」他淡淡的回答。

「憔悴成那樣…是很好的樣子嗎?」Nimbus怒目,「為什麼不聽我解釋?為什麼要這樣銷聲匿跡?罵我啊!跟以前一樣什麼都怪我啊!難道…你沒有什麼話要對我說?!」

對喔,當初他真是個討人厭的傢伙。雨弓想。脾氣超級差,老愛遷怒,又喜歡對Nimbus惡作劇…任性的令人髮指。

身在異國,只有這麼一個同國籍的好友,卻對他那麼不好。後來發生的種種,只能說自作自受。

「有啊。」雨弓神情肅穆起來,「對不起。」

Nimbus語塞,旋即暴怒,「我特別買感應艙跑來這兒,不是要聽這個的!你什麼都要搶…連道歉都要搶在前頭?太狡猾了!你為什麼一直都這麼狡猾…」

「本性難移嘛。」雨弓又露出微帶邪惡的笑,「我太了解你了,知道你想說什麼。講太慢就是這樣的下場啊…懂?」

Nimbus呼吸沈重,好一會兒才緩過來,「…我不是故意把你的隱私賣給報社。我只是被灌醉,說了太多…事後我收到報導和報酬時,你不知道我有多震驚…」

「這個我們好像吵過了。」雨弓似笑非笑,「吵過就算了。」

「你只是不停的辱罵我,並沒有聽我解釋!」

「好,現在你解釋了,我也聽到了。我道歉。」

Nimbus啞口,說不出有多不痛快,「愛可並不是因為你生病才跟我的…」

「我知道。只是長期不滿的爆發…我們個性都太強了。愛可本來就比較適合你…你什麼都不講,我也不知道你先追愛可的。我再次道歉,好嗎?」

Nimbus覺得悶,非常煩悶。什麼話都給你說就好了啊!!幾年不見,為什麼磨掉暴躁和自私遷怒的skywalk會讓人更火大更忿恨?

討人厭的本質根本就沒有改,只是包裝得更精美而已。還是那種高高在上、睥睨高傲的態度!

「閉嘴!我真討厭你skywalk!」Nimbus的腦神經很脆的崩了。

「那是當然的。」雨弓饒有興味的撐著臉,「Nimbus。這是天才的缺陷啊。我覺得這幾年脾氣改很多了,但還是…所以我只能道歉了。」他雙手一攤。

Nimbus怒吼一聲,轉身就走。但走沒幾步,又硬生生的停住。深呼吸…對,深呼吸。

「skywalk,電聯俱樂部想在涅盤狂殺…」

雨弓打斷他,「我可以開一張名單給你,都是很有潛力的選手。但我就不用了…我已經有自己的隊伍,並且已經有贊助了。」

Nimbus難以置信的看著他。太不可思議了。他認識的skywalk,為了獲勝,連靈魂都願意賣給魔鬼。他跳過幾次隊伍,還強迫Nimbus跟著跳,就是為了追求最完美的陣容,和最大的勝率。

「一個三流隊伍?」Nimbus高聲了。

「有我在,早晚會變成一流。」雨弓倨傲的看著他,「老友,你可以招募選手,打造一個超水準的戰隊。我很期待跟你正面交鋒。我的隊伍,和你的隊伍。」

「…為什麼?」Nimbus有些茫然了,「明明你可以…你和你的大劍師刺客。我知道你在培育她,我看得出來。但是…」

「老友啊,」雨弓垂下眼簾輕笑,「你還記得我們最初在TLOTR橫行的時候,是怎樣的心情和初衷嗎?」

當時TLOTR的華人還不多,他和Nimbus的英文又很破,內建的翻譯又有點辭不達意…常常被人瞧不起。

就是要做給那些死老外看,就是要贏。跟我們的朋友在一起,想辦法取得勝利。

一開始,就是這麼簡單的初衷而已。

「我只是又想起了那時候的心情。」雨弓揚眼,薄酒紅的瞳孔滿沁寧靜,「然後我覺得,我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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