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桑麻 之一(一)

寫在前面:

這篇是「真.種田文」,就是種田,沒有柿子…世子,沒有皇子,沒有皇帝。身世也咩有問題,不會種著種著種到皇宮王府裡,然後女主角成了公主郡主什麼的,沒這回事。

王爺有一個,但是已經死很久啦。

時代背景還是大燕朝,但是吧,架空小說,種田也挺架空的。如果種田的技術層面有問題,可以回文告訴我,畢竟我種田的經驗很慘澹,也在此感謝了。


架構好像有點自我抄襲,本來想棄文了,想想也算了。

自己抄自己應該…大約…可能…沒問題…吧?(遲疑)

最重要的一點,本書理論上沒有愛情。寫愛情真心寫煩了。所以這本真的就是一堆雞零狗碎的家長裡短,僅供一樂罷了。


話桑麻

天光剛濛濛的發亮,空氣中帶著初春寒意的清洌。陳家阿嬤已經扣著窗子喊,「老大家的,起床做飯!」拍了幾下窗子,聽到房裡有動靜,才嘀嘀咕咕的走開,「多大人了,還要人叫起。娶媳婦都沒能享福,我這是什麼命唷…」

不一會兒,大房的門推開,出來的卻不是陳家阿嬤的大兒媳。只見一個穿得整整齊齊的小姑娘,個頭小小的,看起來只有人家五六歲高,事實已經八歲了,是大房的小女兒陳秋,也是陳阿嬤最小的孫女。

她自去抱了柴就往灶間走,洗米起火煮炊飯,動作很是俐落。只是個頭太小,還得踩著小凳子才能做飯。等陳阿嬤一路罵罵咧咧的走進灶間,一頓,「怎麼又是妳?妳阿娘呢?懶死在眠床上了?跟妳說過多少回,嬰囡郎骨頭軟,要多睏些不然長不大,妳想當矮冬瓜好嫁不出去嗎?!告訴妳,我陳家可不養老姑娘…」

陳秋嘴角微不可見的抽了抽,真心感覺哭笑不得。以前人說刀子嘴豆腐心,她總是非常不以為然。但沒想到兩世為人會看到一個真實案例,還是自己的便宜祖母。

「就好了。」她快速轉移話題,「阿嬤,早上吃炊飯吧,今天要插秧呢,吃不飽可幹不了活。我想煎幾個雞蛋,園子裡的九層塔可嫩著哪,摻著煎能省雞蛋呢。煎了雞蛋的鍋白洗了可惜,順道做個菜湯,放點小魚乾怎麼樣?這些天的活可不輕省,得貼補貼補,不能讓阿公虧了身子對不?…」

這招對阿嬤真是超有用的,立刻轉移注意力,回頭拿雞蛋給她,後院的豬鬧了起來,阿嬤忙著煮豬菜,餵了豬一路走去又發現一堆零星的活,忙到該吃早飯了才想起大兒媳又躲懶。

但是吃飯皇帝大,他們老陳家就沒有在飯桌上罵人的習慣,只是瞪了大兒媳一眼,又虎著臉瞪小孫女。

可一家十二口的早飯,都是小孫女一個人做的。別提那兩個不省心的兒媳,她也不得不承認,包括她在內,最是好茶飯的居然是只有八歲大的小孫女兒。

九層塔有股味道,本來沒人愛吃,誰知道小孫女會剁碎跟雞蛋攪和了,點些油煎得嫩生生的,鵝黃襯嫩綠,光看就愛煞,吃起來異香異氣的。一把小魚乾熬空心菜做湯,湯頭那個叫做鮮。連那木桶炊飯,都能炊得粒粒分明,真真叫做珍珠大白米。

這麼大點的孩子,已經能幹得出奇,誰不羨慕老陳家有個這樣的靈秀丫頭。連冷心冷肺的陳家阿嬤對她都特別心疼,一直憂慮幹太多活,小孩子會長不大。

陳秋討好的對阿嬤笑了笑,每盤夾了幾筷菜就守著自己的碗吃飯。人多吃起飯來像打仗,她想潛移默化大夥兒用公筷母匙,結果最先破壞的是她便宜老娘──賞了她兩巴掌以懲罰她的多事。

所以她總是飛快的夾幾筷子沒被污染的菜守著碗吃飯,讓她再多吃也絕對不要了。

其實她對陳家阿嬤真的沒有什麼怨言,也能明白她藏在罵罵咧咧之下的心疼。坦白講吧,她還覺得跟阿嬤最有共同語言…或許是因為上輩子她離世的時候是四代同堂、芳齡八十的老太太的緣故。

雖然已經三年有餘,她還是很納悶,為什麼穿越這麼時髦的事情會掉在她頭上…即使她一直是個非常時髦的人。

前世的陳秋,可是個傳奇人物。

她出生的時候,重男輕女的情形還非常嚴重,初中生還非常稀奇。她不但硬抗著讀完了小學,考上初中,還半工半讀的將初中念完。雖然說初中畢業還是被父母逼去當女工,這也沒能壓折她的志氣,當著當著就成了小主管,不到二十歲,破格直升管採購這塊了。要不是爸媽逼著她嫁人,前途應該不可限量才對。

可是沒辦法,在她那年代,二十歲還沒嫁人就要被人說了,她爸媽是不相信自由戀愛那一套的,直接相親結婚,婚前她和丈夫見沒幾次面。

結果她爸媽眼光實在非常差…或許是聘金的光芒遮蓋一切。婚後才發現丈夫是個愛動手的,喝了酒就發酒瘋。婆婆向著丈夫,丈夫打人,婆婆在一旁數落著加油添醋助威風。

可惜她不是個軟弱小媳婦。

發酒瘋嘛,誰不會,廚房又不是沒米酒,喝不多也不礙撒在衣服上是不?要發酒瘋大家一起發,你敢舉起拳頭我就敢舉起菜刀。她還刻意挑最小的那把,砍砍不過皮肉傷,不會傷筋動骨,還起百分之百的震懾作用。

自從她舉著菜刀「發酒瘋」,將婆婆和丈夫追出三條街,丈夫發酒瘋的毛病就治好了。

當然,夫妻感情什麼的,就不用想了。

丈夫不養家,她當自己已經守寡,支了個麵攤養兩個小孩,還存夠了開店的錢。誰知道,她那丈夫做生意失敗,捲款跟小三跑了,只留了一大堆債給她。

但這也沒能打倒她。

她先告了自己的丈夫遺棄,申請離婚。積蓄全賠了不要緊,可絕對不肯讓這廢物吸她的血了。

當時她三十。婆家娘家只會吵罵,不同意她離婚,也不同意收留他們母子。身上只剩下幾百塊,房子也已經賣了抵債。

但她已經覺悟到,聽娘家婆家都不對,日子畢竟是她在過。當好女兒跟好媳婦的下場就是拿一輩子去賠,她好像沒有賤到那個地步。

於是她拿身上僅剩的一點錢買了張車票,提了一個行李袋和兩個孩子,去鄉下照顧獨居的外婆。

外婆種著幾分地,也是唯一願意收留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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