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虐文。害怕血腥疼痛請跳出。 May / 4 / 2009
楔子 殘月
其實,我早就已經死了。
當然,你若見到我,會瞠目以對。因為我有呼吸、心跳,肌膚緊稚光滑--偶爾頭破血流。但你不管用哪個角度來看,我都活生生的。
一個大約十二歲大,表情陰沈的女孩子。
只是你會覺得更違和--因為冥府不該有活人。
實在我需要解釋,我真的死了。我死在六十二歲的初夏,由冥王一路拖著我的魂髮,拖到煉獄的最底層。祂…呸,他也配用這種尊稱。
為了讓我能夠流血和流淚,感到痛苦和張口哀號,他「大方」的從心頭擠了兩滴血,讓我從鬼身而肉軀,五感俱存,能哭能笑。宛如真人,但終究只是像人而已。
這該死而殘酷的傢伙,在我生前就相中了,像是在千萬隻雞裡頭挑到一隻,極盡能事的讓我生不如死,又不給我一刀乾脆。死後還沒事了,被迫簽下賣身契。於是我頸上銬上鑲著寶石的禁錮,身後拖著極長的鎖鏈。
至於我生前是作什麼的、為什麼淪落到這個地步,那就不用提了。人死如燈滅,往事已如煙,無需提。
你只要知道,我成了冥王一個能唱能彈的寵物就行了。不不,我要糾正你,不是寵妾甚至寵妓,哪有那麼高級?
對他而言,我就是一隻畜生。至於他挑中我的緣故,可能是我比較多功能。
至於我的賣身契…並沒有終點。
***
我最主要的工作,是彈阮琴給他聽。
聽起來很簡單,看起來比較可怕點。但我在生前就讓他這樣折磨過,最少每夜的夢裡都如此,所以死後我並沒有太驚訝。
他一個月造訪我一次或兩次,在他面前放著無弦的阮琴和銀盤銀刀。在他殘酷的注視下,我得拉開前襟,從鎖骨劃下,直到小腹。入刀蒼白,然後漸漸沁出血珠。我必須熬著活人一般的劇痛不能昏過去,摸索著肋骨間的心臟,剖心,然後從裡頭拉出一些情感,或哭或笑、希望或溫柔,不管是什麼,就這樣血淋淋的拉出來,在他面前絞擰成弦,安在阮琴上。
就這樣血淋淋的唱盡所有我知道的至慟和極歡,直到我吐血如血霧,珍貴的心弦斷裂,才能停止歌唱。
我常常痛得滿頭大汗,覺得自己會休克而亡。可惜我已經死了。
但若這樣能夠讓他滿意離去,還算是好事。有時候他不想聽我唱歌,很可能就一腳踢過來,若拿著兵器可能還好,若沒拿兵器,就非常淒慘。我曾經被他活生生打斷脊椎骨,只能趴在地上昏過去。
但這還不是最慘的呢,更慘的是,既然我的軀體由他的心血所造,理論上,他揮揮手就可以醫好我,但他不要。
他硬把我的脊椎骨抽出來,昏不過去又死不掉,我只能喊叫到嘶啞,痛泣到幾乎呼吸不到空氣,他則慢騰騰的,幫我一節節接上斷裂的脊椎骨。
我十指在青磚地上挖出深深的洞。
可笑的是,不管是再致命的傷,多則半日,少則一刻,就會平復如初。但痛楚往往要糾纏很久很久,久到讓我原本烏黑的髮終於褪成鐵灰。
我甚至不能一死了之。
終於知道,為什麼這裡是煉獄而不是地獄。因為地獄的各種刑罰,這裡都可以交錯的使用在我身上。比較不同的是,冥王比較喜歡自己動手。
但我生前就備受痛苦,已經很習慣了。只是強度不同而已,我也漸漸能夠冷漠以對。當然,對這點冥王很不滿。
他的不滿又不關我的事情。
我甚至不知道為什麼我不是在十殿閻羅那兒,而是在已經沈寂於神話陰影的黑蒂斯煉獄中,我跟他根本就不該有交集。
我既無功亦無過,我不懂為什麼我會淪落到這種地步。
但我也已經習慣不去想、不去問。
他將我取名為「殘」,原本以為他懶得想名字。但我抬頭,煉獄中的月,從來不曾滿過。
在他不來的時候,我抱著膝,凝視著永遠不變的月殘,和永遠不變的刺骨寒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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