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殷不向暴力屈服,卻向腸胃屈服了。
劉非恐嚇他,若是不動手開始治療,從這個時候起,她要罷工不煮飯了。這對孟殷來說,真是致命的一擊。
垂頭喪氣的,他踱入電腦室。
「靠電腦治不好人吧?」劉非覺得她的耐性又受到一次嚴重的考驗。
「我得先找出病源。」孟殷眼底滾著眼淚,含著手指,「不找出來怎麼治療?」他埋首啜泣起來,美麗的臉龐蜿蜒著晶瑩的淚,「這真的很麻煩欸…」
劉非望著天花板,咬牙切齒的把怒氣吞下去。既然沒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做,她開始翻著那疊泛黃的病歷。
嚴格說,這不只是病歷,夾雜著十幾張比較新的活頁紙,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孟殷娟秀的筆跡。
孟殷的文筆很流暢,將醫學報告寫得像是偵探小說一般,非常的引人入勝。
如他所說,這是一種「瞋病」。
事情發生在二十年前的大都市。自負正義的記者,揭發了青春玉女的過往:這位當紅的青春偶像在成名前,迫於生活,曾經出賣過肉體。
記者先生揭穿了清純偶像的假面目,文中極盡嘲諷之能事,甚至當作專題寫了一個禮拜,還將幾篇歌迷惡毒的回應放在版面上,開始挖掘她過往所有不幸的往事,包括她曾經被生父強暴、墮胎等等…
在筆記中,孟殷寫著:「魔女審判開始了。」
劉非深深覺得,這很貼切。的確是魔女審判…中世紀的魔女並不在於她做了什麼,而是過去有什麼樣的流言。
鄰居死了兒子,村人走失了牛,母雞不下蛋…她被什麼男人騙了,又甩了什麼人。這些,都是魔女的「鐵證」。
真荒謬。但是這種荒謬卻常常上演,延到二十一世紀,依舊如此。
孟殷的調查詳細得接近瑣碎。在大量的報告中,不知道他哪裡弄來記者寫給朋友的信,上面述說了他的失望和憤怒。
是的,憤怒。
記者先生也是那位清純偶像的忠實歌迷。他對她著迷得接近入魔,所以她不堪的過往對他來說,是非常嚴重的打擊。
他使用手裡的筆像是一把屠刀,一刀刀凌遲著他原本迷戀的偶像,即使她立刻引退,還是時不時的拿出來寫,像是一種病態的興趣。
噬血的追蹤著她的行蹤,不管搬到哪裡,他都會利用記者的資源找到,然後用鐵樂士和穢物,在她的家門上面「打招呼」。
直到她身敗名裂、一文不名。直到她死。
但是她一死,這位記者先生就得了怪病,也跟著死了。
真是一種令人心驚的,類似因果報應的循環。
她昏昏的抬起頭,孟殷可憐兮兮的蹲在她面前,「我找到病源了,可以吃飯嗎?」
劉非說不出心裡的感覺。她才十五歲,心還非常柔軟。這樣殘酷的悲劇讓她感到迷惘而悲傷。
「…我去做飯給你吃。」
機械似的煮著飯,她想著還在培養液漂浮的「病患」,想著他是什麼緣故,為什麼會引來這種「瞋病」。
吃飽了飯,孟殷的心情顯得很好。他興致高昂的談論這個病例,像是在討論怎麼釣魚。「網路真是一種方便的東西。」他深深的讚賞,「打幾個字,按下滑鼠鍵,就有泡麵似的正義,真好用。」
眼前這個病患,是個頗有名氣的網路創作者。他自己編曲、自己寫詞,放在網路上供人下載。唱片公司注意到他,已經幫他出過兩張專輯,銷售量頗不惡,畢竟他擁有才華和人氣,就算網路上有他的mp3,粉絲還是很願意掏錢出來買專輯支持。
但是過度的人氣和狂熱的歌迷,讓他的自我迅速膨脹起來。於是,一個抄襲他的作品的抄襲者被發現,他不循法律或任何正常的管道,直接的在自己的網站公開抄襲者的姓名和住址,並且這麼說:
「這個女人該死。所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人請拿起石頭,扔死她。讓她永不翻身。」
抄襲有罪,的確有罪。但是罪不至死吧?誰也沒想到,一個狂熱的歌迷照著地址找到抄襲者的家裡,真的拿起石頭,扔她。
正中太陽穴。
抄襲者倒地不起,送到醫院已經沒了呼吸。雖然搶救後保住了命,卻一直昏迷不醒。狂熱歌迷被抓到警察局,因為重傷害罪收押,但是病患的網站卻一片叫好聲,「魔女審判」,沒有停止過。
網站上有著病患健康時得意洋洋豎起中指的照片。
有果必有因。她不知道該同情誰,好像誰都有錯,但是誰的罪都不到死罪。
「所以我說很麻煩呀。」孟殷咕噥著,「我不想救這種人。」
劉非深深吸一口氣,「你想半年內自己煮飯吃的話,那就儘管不要救好了。」
孟殷哀愁的看了她一眼,垂頭喪氣的去收拾必要的醫療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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