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還滿好的。
我們相處得算是愉快,他一天工作八小時,晚上五點下班。但他說吃飯總是要吃的,所以會加演晚餐。因為有他在,即使我真的很懶,還是會乖乖去消滅該洗的碗盤,他也不阻我,就是站在旁邊擦碗收碗。
就算倦得要死,我也會把內衣褲洗起來,我實在不想看到別的男人在洗我的內在美。
漸漸的,他開始請我帶他去「熟悉環境」。等我驚覺熟悉的範圍已經步行兩公里以上,已經習慣成自然了。
「很累欸!」我抗議,「我還有大堆工作。」
「出來散散步是值得的奢侈。」他微笑,非常有耐性的。
我還真的被管得死死的。從每天的飲食到運動量,他都有一套溫和並且堅決的執行計畫。
讓他發現我很愛賞月之後,幾乎每天晚餐後都會被他騙誘到河畔散步,這樣我往往會忘記走了多少路。
我倒是沒有抗拒。到底抗拒很花力氣。
但有天,發生了一起意外,終止了我難得風雅的嗜好。
只要在都市,通常都有些罪惡每日每日的發生,只是有沒有遇到而已。很不巧,我遇到當中的一項,而那個小混混在割斷我皮包帶子的時候,不小心割到了我。
其實傷口不深,也沒流很多血,頂多受點驚嚇而已。但真正讓我驚恐的是,我那耐性極好的完美管家,單手將小混混抓起來摔,並且俐落的在他身上製造了數處的傷口。
我連他怎麼辦到的都看不清楚…明明路燈很亮的。
他平靜的拖著痛哭哀號的小混混,像是拖著一隻將死的動物。
「別殺他!」我尖叫起來,趕緊抱住他的胳臂,「不不不!別殺他!」
「我不會殺他的。」他的聲音還是溫柔平靜,「傷口都避開了要害。」
他呼吸平靜,心跳穩定。像是剛剛他出手的是一條魚而不是一個人。我正抱著他的胳臂,結實強壯的肌肉讓我有些膽寒。
「…我們送他去醫院!」
「不用。」他斯文的拿出手機,報了警。「警察會照顧他的。我們走吧。」
我很想鬆手,但我發現我的膝蓋抖得這樣厲害,幾乎站不住。幾乎是靠他胳臂的支撐,我才能勉強離開現場。
他招了計程車,冷靜的將我送去醫院,縫了三針還五針。
「…別殺人。」我的臉色應該很難看。
「不會的,我絕對不會殺人。」他平靜的坐在我身邊,「只要不侵犯到主人,我是不會動手的。」
我咽了咽口水,聲音沙啞得可怕,「…管家職責也包括這個?」
他倒是認真思考了一下,「我在倫敦受過嚴格的管家訓練。」
我仔細看著他的臉。其實他長得不太西方人也不怎麼像東方人。因為鬍子遮住了,他又黑髮黑眼,驟眼看是看不太出差別的。他像是很均勻的混血兒,兼具雙方之長。
但我沒提也沒問,只說,「盡量不要發生暴力事件。」
第二天說什麼我也不肯外出散步了,買了一台健身腳踏車在家裡踩。
我是知覺了些什麼沒錯,但我寧可我不知道。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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