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忙碌」替宮國蘭拿定了主意。
孟蟬獨有的那卡西風大受歡迎,向瑜被拱上歌壇天后的地位。雖然準人瑞一直覺得閩南語歌曲用此界的漢語或通用語都奇怪到不行,但是公司開會拍定,她也從善如流。
畢竟,即使有孟蟬大部分的記憶,準人瑞還是得承認,音樂天賦差太遠了,她嚴重消化不良,不得不改變風格。
最少那卡西風她辦得到,也非常適合向瑜。
「孟一指」倒是更專精準確。原著小說比吃飯還簡單。
所以她非常忙碌,知人善任的宮國蘭當然不會硬要她去當個廚子,甚至將她升職為音樂製作人。
不過每個月有一兩天,這三個大忙人會排除萬難。通常是王毅提水果,宮國蘭買菜,跑去孟蟬家蹭吃蹭喝,從早餐吃到晚餐,徹底的休息一天。
比起裝死的王毅,宮國蘭對孟燕更友善,孟燕也特別喜歡他。
五歲的時候,孟燕很認真的問準人瑞,「媽媽,宮叔叔是不是我爸爸?」
準人瑞很淡然的回答,「不是。」
她有點傷心,「那妳會跟他結婚嗎?」
「不會。」
孟燕的眼眶紅了,「…那他永遠不是我爸爸?」
「對。」
孟燕傷心欲絕,哇的一聲哭出來。
準人瑞摸摸她的頭,「撒嬌也是沒有用的。事實上,撒嬌哭泣,是最沒用的事情。」
即使如此,孟燕還是努力了。準人瑞也沒有阻止。她從來都不想培養一個溫室的花朵,女兒要嬌養這種理論更是嗤之以鼻。
既然希望男女平等,哪有把女兒往嬌裡養的道理。天災人禍是能控制的嗎?萬一父母早死呢?從來不曾遭受挫折、泡在蜜罐子裡的女兒,能遭受得起風雨嗎?
所以她一直都是很冷靜的看著孟燕碰壁,然後再一點點一滴滴的把道理掰碎了講給孟燕聽。不懂也先記著,將來總會懂的。再說,小孩子比大人想像的還聰明。
大boss的應對很宮國蘭,他直接告訴孟燕,他是男同,只喜歡男人。所以不管怎麼折騰,都不會成為她的爸爸。
孟燕因此討厭他很長一段時間…有幾個月吧。
雖然宮國蘭不忍心,曾經跟準人瑞說,不然認個乾親也可以。
準人瑞拒絕了。
首先是宮國蘭總有天會有家庭,畢竟他還是三人眾裡唯一對愛情還抱有幻想的人。他就曾傷心的說,婚姻雖然是愛情的墳墓,但沒有婚姻豈不是死無葬身之地。
婚前認的乾女兒,讓他將來的伴侶怎麼對待,又或者會怎麼想。更何況是個有點霸道獨佔欲強的小女孩。
再者,準人瑞不想給孟燕一個太強大的靠山。宮國蘭又心太軟,太容易過分大方。
她不想讓孟燕有絲毫不勞而獲的僥倖。
「別理她。她只是上了幼兒園,看別人有爸爸,自己也想有而已。」
準人瑞嘆氣。她在此界住越久,越有種捨不得的感覺。
此界對孩童的重視,都快走火入魔了。結婚難,離婚也不容易。婚前有嚴苛到爆炸的婚前健康檢查,只要遺傳疾病可能超標,對不起,分手吧,別想結婚生子。
自然懷孕非常危險,生育中心沒有結婚證書別想接案,一對夫妻只有兩個子女名額。為此離婚總是為了監護權在法院爭生爭死。
同性結婚更慘一點,生育中心有結婚證書照樣拒絕受理。因為兩個精子或兩個卵子無法結合成受精卵。
你說捐精或捐卵?不好意思,非配偶的精子或卵子都被嚴苛的認定非婚生。至於代孕,非法,罰金足以讓人破產個十次八次,孩子還得交給國家撫養。
聯邦的說法是,請用收養代替代孕,沒有需要就沒有傷害。
雖然年年遊行抗議,聯邦政府一百年毫無動搖。
其實她能明白,聯邦政府的立意應該是軟性控制人口成長,但是當中還是不乏人本精神。
最少在這個科技世界,兒童異常精貴,所以備受愛護。收養不是什麼稀奇的事,對養父母也篩選得很謹慎。帶著孩子的離婚父親或母親,在婚姻市場反而有競爭力。
這些對社會的安定是有好處的。也相當符合她的生物準則。
但這給她的壓力與日俱增。
越喜歡這個世界,她越焦躁。因為,到現在她還是找不到四十幾年後的關鍵。
只知道跟音樂有關。跟天賦可能有關。但兩者她的進展俱微。
黑貓也因此跑去相類似的世界尋找線索,但是幾年都一無所獲。
她就知道不能指望只會咬小腿兼賣萌的二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