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郎先生應該將我燒個乾淨,連帶將「禍種」燒死才對。
但燒盡了左半身的藤蔓花朵,燒傷了肉體,尖叫推攘的禍種卻怎樣也侵蝕不了我的右半身,讓郎先生撲滅了火,反過來救了我。
這其實是非常冒險的,後續也非常麻煩。
到今天,我還是不知道郎先生為什麼救我。雖說他搪塞郎家為了補償我,允了他極大的好處,我若死了就沒了。但郎先生一直是個不太重視物質享受,任何事情都不太有所謂的人,我總覺得只是個藉口。
我猜,因為他是隻半妖,所以對我這妖人分外感到親切。也可能是在烈焰中,我把心底的願望說出來了…
我,不想死。
他帶著奄奄一息,猶然冒煙的我走了。甚至為我蓋起一棟封閉如石棺的石屋,位置在陰雨綿綿的荒涼北部海邊。日後成了熱鬧的基隆港。
但我在那裡養傷十年時,還是一片荒涼的海岸,鮮少人煙。
這和禍種的生存條件相違背。這妖孽似的花,因此大幅度的枯萎、衰弱,卻牢牢的盤據著我,讓我飽受病痛之苦。我花了十年的光陰才徹底壓倒,取回自己的宰制權。
這麼長的光陰,郎先生親自照料我,若他有事要離開,也喚出他親製的傀儡看顧,後來更把阿魁送給了我。
郎先生是隻半妖。
他的母親是府城的商家小姐,讓他的父親看上了。但他的母親終究是個人類,府城剛好流行了一波傷寒,他父親有事遠遊,回來時只餘小姐的一坏黃土,和極盡最後力氣生下來的骨肉。
這個小小的嬰孩,卻有條頗精神的狼尾。傷心欲絕的父親將他帶回犬封國,沒多久就病逝。
犬封,又稱犬戎。曾經與龍或鳳爭過天下,曾經顯赫一時的大妖族,至今猶然潛居人間,繁衍甚多。外邦亦有他們的眷族,稱為狼人或人狼,聽得時候我像是聽說書的鏡花緣,直到西風漸進,至今繁華到無國界的地步,我才偶然的看過一個西方來的狼人…此是別話。
當時的七郎讓伯父收養,為了掩飾他半妖的身分,當作自己最小的孩子撫養,正好行七。他溫和聰敏,很討大人喜歡,法術武藝皆佳,但很聰明的不愛出風頭,族裡長老笑嘆他偷懶不盡全力,但也憐他美質,很是照顧。
但年紀小的時候看不出來,等他成年,就和一般狼孩有別。族裡長老震驚,逼問伯父,這才知道他原是半妖。
犬封很重血統,原本半妖是不能帶進來撫養的,還教了一身法術武藝。但這樣疼愛的孩子,又不能一掌打死。萬不得已,讓他離族自立。
七郎也沒什麼話,依舊溫和平靜的離開,到人間生活。但他的身分就很曖昧的踩在妖和人當中的界限。既通曉人情世故,又懂妖族諸般禁忌。
幾千年來,人類早沒有巫可以溝通異族,排解鬼神間的糾紛。但人和妖雜居,不免有些摩擦。人類個體柔弱,團結起來卻頗為可懼,再說人類中有那出類拔萃的修道人,出手殘酷。妖族又不太理會人間規矩,往往會爆發嚴重衝突,還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很奇妙的,七郎補上了這個缺失的環節,成了一個人與妖的「公親」。人類的修道人親切的喊他「郎仲連」,取「魯仲連」之意。妖族也稱他使者,意思是溝通妖人兩方的特使。
他會去拜訪我,就是因為這個特別的使節身分。
雖然被驅逐出犬封,但他和伯父家的關係很好,郎世宗算是伯父的旁系子姪輩,託他去看看,他也不好推辭。
雖說看到郎世宗大吃一驚,委頓頹唐,像是被採補到乾涸,神智已然不清,顯見是被迷惑心智。但他見多識廣,雖說人類採補眾生少有,但也不是沒有例子。
這人類小姑娘不是有高人指點,就是天賦異稟。再說是世宗去惹人家的,於理也說不過去…世宗娘子哭得死去活來,苦苦哀求,寧願放棄所有家產也想救回郎君。
雖說他也有幾分疑懼,終究還是來了。
頭回來,他還吃了一驚。因為我被採補得更厲害,只剩一口氣了。他還疑惑是否找錯家門…再三確定後,他更納悶,只能將世宗綁起來禁錮。又再度拜訪我,要我同意離緣。
我一同意,就解開了郎世宗的「迷惑」。將養了十天,就漸漸恢復了。
「等我想通關節,已經來不及了。」他嘆息,「我早就聽說禍種即將出世,也知道這島在劫難逃…卻沒想到禍種會寄生在妳身上,還去迷惑犬封家的人。」
「…我只知道夜夜春夢。」我嗚咽微弱的說。
沈默了一會兒,他溫和的問,「妳還想活嗎?」
「想。」我壓下哽咽,「我想。」
「那就活下去吧。」他點點頭,「好好活下去。」
我曾經納悶、不解,也曾經陰沈,憂鬱。我不懂自己為什麼淪落到這種地步,還吊著一口氣,怎麼樣都不想死。
花了十年的光陰,我無暇多想,每天都在跟禍種爭鬥,竭盡全力的搶奪我的意識、身體。直到禍種枯萎,化成我傷疤的一部份。
甚至我還學會了念經,日日夜夜的誦著白衣神咒。
但這些,不是拔救我於憂鬱之中的主因。
最主要的是,我終於可以拿起針和畫筆。在某個罕有的,感受不到病痛的初夏清晨,我終於拿起塵封已久的繡棚和針線盒,在和煦日光下作著針線,像是我還在老家時那閒散的光景。
那一刻,我熱淚盈眶。
說我不怨也不恨,我想沒有人會相信。但別人能怨能恨,說不定是種幸福。還能怨恨,就是擁有的還很多,所以失去的顯得非常慘重,渴望著圓滿。但我託賴的是一個半妖的善意和照顧,除此之外,一無所有。
所以哪怕是重拾針線這樣微小的幸福,對我來說已經巨大的是僅存的全部。
等我能自立,郎先生才悄悄的離開,幾個月來看我一次。他若來,我就烹茶以待,聽他說漫長旅途的所見所聞。
他若不來,我就做做針線,養花蒔草,看看書,畫畫圖。時代前進的速度非常快速,郎先生又是個跟得上潮流的人物。電視才剛上市,我就有了一部有拉門的電視。電腦還是286的時代,他也替我弄了部來。
但不管外界的變化如何劇烈,我還是盡力過著和往昔相似的生活,並且隱居在這個都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