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玖二三事續 超級英雄(下)

本來我以為事情並沒有到不可彌補的地步,但永遠只有更糟沒有最糟。

當年帶頭欺負他的女生,之後成為老師,回到母校任教,還當了班導師。更糟糕的是,這位班導師非常奇葩的毫無悔改之心,對待被欺負的小孩冷淡,甚至冷嘲熱諷。

因為她覺得這個社會本來就弱肉強食,小孩子打打鬧鬧可以順便鍛鍊一下。

甚至因為國中時「開玩笑過火了點」導致家長老師同學的指責感到憤怒。


在親眼目睹當年的霸凌者用很小的音量嘲諷自己的學生,「你怎麼不檢討自己?為什麼別人不欺負就欺負你?不覺得自己活該嗎?」

小女生堅持了十幾年的理智終於崩潰了。她動手殺死了當年的霸凌者……讓她因為「嚴重過敏」狂喊直到死去。

「所以她不能超渡,而且會逐漸惡化。」十三姨撐著紅紙傘語帶同情的說,「對她最好的方式就是,讓她安息。」

我嗤笑了一聲,「當年她死的時候,那些小鬼付出什麼代價嗎?」

「……青少年保護法。再說他們也并沒有真的殺死她,那孩子其實算自殺的。」

「所以不管活人還是死人的法律都束手無策,讓那群兇手安然無恙。」我冷笑,「然後她做了和那群兇手一樣的事情,卻必須付出癲狂的代價。」

「……」十三姨沉默的看著我。

我也不想說話,只朝著天空豎起中指。

特麼的,天理昭彰報應不爽呢?

黑頭應我的拜託請了一卡車高人,大家一起束手無策。

因為她動手為自己復仇了,背上人命了,陰間不會讓她超渡,而是會將她抓去法辦(這個時候就有法可以辦了)。現在陰間沒動作是因為……人力不足,而小女生事實上是很強很兇惡的厲鬼。

真正讓我下定決心的,是小女生失控傷到被欺負的孩子。她癲狂焦躁的怒吼,「你為什麼不反抗你為什麼不反抗你為什麼不反抗你為什麼不反抗~~」

聲音是那樣淒厲而且淒涼。

等她清醒過來又哭得撕心裂肺,無比傷心。

「老師求求你殺了我!」她瑟縮而悲傷的對我喊。

「……好的。」我回答她。

於是在農曆七月的某一天,我將她梟首了。

她的血噴濺,蓬發出極高的溫度,血霧蒸騰中,隱隱有虹龍蜿蜒飛舞。隆隆巨響對著上天發出絕大憤怒。

在遠處眺望的十三姨驚得紅紙傘掉在地上。一直隱隱看熱鬧的她,好長一段時間不敢出現在我眼前。

直到第二年的農曆七月,她才欲言又止的打著紅紙傘,一身紅衣的來堵我。

唷,還上了妝塗口紅。是很好看,但不代表我會被美色所惑。

「為什麼?」她納悶,「你明明無情的將她斬首……可她不但沒有死,還晉級成了煞神?」

我對她笑了笑(然後她居然抖了抖),「因為妳呀。」

她瞪大了眼睛,居然有點可愛。

「妳都能夠竊居香火神位,維持信仰……被拯救是很大的恩情,哪怕是被妳拋棄,那些孩子還是會終身信仰妳,對妳祈禱…小女生為什麼不行?她救的人更多。」

當然,十三姨能辦到這種程度,諸多巧合和運氣缺一不可,難以複製。最重要的是,她開始關注險遭夭折的小孩子時,已經頗有點道行,小孩子能夠看到她,仰慕她。

我十月就離開了那所國中,在離開之前,我寫了一篇鬼故事投給校刊。醞釀了將近一年,我才去「斬」了小女生。

事實上,鬼魂是無法用物理加以傷害的。但是小女生太信賴我(或是太信賴靈異bbs或者冥土論壇之類的不實造謠),所以我「斬」她的時候,她真的以為自己死了,才會斷頸出血,向上蒼表達她最後的憤怒和遺憾。

可我在校刊的鬼故事很受歡迎,幾乎是在校生都看過。我甚至為小女生畫了一張美化版的插圖。

她成為學校的守護「神」,是嫉惡如仇的超級英雄。如我小說所言。

重組復活後,她忘記所有的過去。她不認為自己是「神明」,但是,所有欺凌弱小的壞蛋都不要唱秋,她不會放過任何一個。

但是她也不需要香火,所有被拯救過的孩子真誠的感謝和信仰,就是最上等的供奉了。

「……我還是不懂。」十三姨還是一臉茫然。

「唉,」我嘆息,人無十全十美,人長得好看就不要苛求她的智商,「殺生為護生,斬業不斬人。」

十三姨不知道為啥,臉孔飛紅,握著嘴好半天沒說話,才細聲細氣的說,「妾身知道了。」非常害羞的離開。

……到底是害羞哪條路的啊?不懂。

第二天,有條無號碼簡訊洗爆了我的手機。從頭到尾只有「你去死」三個字。

原本我不知道是誰撥的,只能封鎖。幾個月後我才聽黑頭說稀奇,才知道被氣得發瘋的是十三姨。

等黑頭知道我就是八卦男主角,張了半天的嘴,「……十三姨沒看過布袋戲。」

「所以?」我還是不懂,「後來她知道是佛劍分說講的,覺得我抄襲?」

「你先是帥了她一臉!她芳心錯付了一個晚上!」黑頭對我喊。

「吭?」

黑頭掩面不語。「等等,你說她講了個鬼故事才幫她辦事……那個鬼故事是……?」

「不就是她的身世嗎?可特別了。」

黑頭一臉絕望的望著天花板,「玖哥,我終於明白你長得這麼帥,為何連個女朋友都沒交過的緣故了。」

我沒好氣的朝他肩膀上一搥,讓你哪壺不開提哪壺。聽著他的慘叫,我感覺好多了。


喜歡這篇文章請給蝴蝶稿費(留言)或是點讚和分享喔~(<ゝω・)♥
著作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重製、供人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