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與我 楔子

楔子 在女神的看護下

我以為我住在現代的紐約,事實上還是有若干差距。

照門牌號碼來看,我的確住在美國紐約市,憑窗還可以看到遙遠的自由女神。但我來紐約一年多了,卻連一句「How are you」都說不清楚。閱讀更不用提了,連芝麻街都看不懂。

事實上,一年前的春天,我冷得發抖的下了飛機,讓我老爸的租賃公寓管理人接到我老爸的家以後,就開始獨立生活了。我抵達紐約的時候,我英文說聽讀寫的能力等於零,一年以後,還是一樣等於零。

我老爸?喔,他死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在紐約的原因之一,卻不是全部的緣故。


據說他的故居很值錢,但我完全不懂。他在美國從花花公子當到花花老爺--非常吝嗇的浪子--跟我媽離婚以後就沒再婚了,我猜他非常珍惜安靜又逍遙的生活…以致於過世除了我以外,沒人可以繼承遺產。

其實我是同情他的。我媽的嘴從來沒停過,直到她過世才讓她的舌頭休息。但我不會說我聽力受損是她的緣故--最少不是直接的原因。

離題了。

總之,我老爸舒適的公寓沒有其他人住,唯有我。但老爸生前委任的租賃公寓管理人很能幹的負責修繕、合約和其他我不了解的東西,管理一片據說有三五十個房間的廉價公寓。此外他還雇了一個清潔女佣,每個禮拜來幫我打掃一次。

我跟女佣相處的很好…但對我的英文能力沒有絲毫幫助--她是巴基斯坦人(大概吧)…連ABC都不認識。但她很聰明,比手畫腳就能溝通了,果然肢體語言才是真正跨越一切種族的語言。

但我生活並沒有什麼不方便,相信我。這世界上有個叫做網際網路的東西,剛好我家裡有部電腦。唐人街的許多商店都趕上這波潮流,何況快譯通雖然詞不達意,但要購買一些生活必需品也不算太難。

雖然管理人凹了不少租金,但的確維持我一個小康的生活。何況自從他的同事拖了個翻譯來告訴我,管理人貪污這件事情,我除了驚嘆美國人果然大不相同,但也只是告訴管理人這件事情。

他倒是會說一點中文,只是…你知道的,華裔青年能夠問安和問價錢已經太強了,這個還滿複雜的,我花了不少時間才讓他明白。

管理人臉孔整個刷白,我心平氣和的說,「李德,我不在乎。但你別讓同事知道這事,也不要讓我過得太窮困。」

他之後租金就沒凹那麼多了,其實已經夠我生活,甚至我還可以在博客來偶爾豪奢一下,訂一大箱的書。

我雖然在紐約生活,但幾乎足不出戶。我過著和在台灣時沒什麼兩樣的日子。你知道網路是沒有國界的,雖然我才三十,但我覺得這樣自我掩埋在公寓裡其實算是相當不錯的生活。

我不想學英文,因為我不想跟人溝通。

但偶爾,我食物供應不上、或實在厭倦那種假中國的食物時,我會步行五分鐘去附近的韓國人商店買點東西。一個月大約一兩次吧?

但每次出門都會被搶。第一次驚慌失措,後來就習慣了。這些搶匪也不是真的很想殺人,有的只是想要一點小錢吃東西或想買毒品。後來我跟韓國商店的老闆達成協議(花了很多力氣),我去買東西記帳,回來就用ATM轉帳給他,這樣我可以少損失很多。

但我還是會帶一點錢,十塊或二十塊美金吧?搶匪搶不到錢會抓狂,有錢就和善了。有回五分鐘的路程我被搶了兩次。語言不通我又怕得要死,先搶過我的搶匪居然冒出來大聲呼喝第二個搶匪,他們還打架,第一個搶匪還把我的空皮包搶回來,遞給我。

人性還是有良善光輝的。

但也不是每個歹徒都這麼善良啦。不過因為我總是穿著廉價的衣服,容貌和身材都是歐巴桑等級的,搶我搶習慣的搶匪,還說我「very poor」,我還以為他說我很窮,後來才知道他們覺得我很可憐。

說起來,搶匪比強暴犯真的好太多了。

但我很倒楣的,在語言不通又人生地不熟的小巷,聽到一聲絕望的呼救。

四下張望,居然沒有半個人,連搶匪都沒有。極小的巷道,幽暗光線中,我看到兩個人在滾。

一般來說,遇到這種狹小巷道,我會刻意離遠點,也會隨身帶著雨傘。被搶和被強暴是兩種不同層次的暴行,對吧?被搶我可以當作是手段比較激烈的乞討,但被強暴…我終究沒到慈航普渡的慷慨,對吧?

在我意識到之前,我已經衝上前,一面大叫,一面對著正在撕女孩衣服的混帳揮出我的雨傘。

我想他是被我嚇到了,也不是故意要傷我。只是一回手,我就讓他手裡的刀劃到手臂。我和他都被血嚇壞了。他轉身就跑,那個幾乎癱瘓的女孩看著我的手尖叫…

也跑了。

幽暗的窄巷滿地垃圾和廢棄物,舊報紙被風吹得亂飛。我按著手臂,默默的警告自己再也不要管閒事,低頭想走出去。

但我的腳踝一緊。

大約是下午四五點,但天色非常昏暗,隱隱滾著雷。我勉強嚥了口口水,試著掙脫,像是個腳鐐般銬得死死的。

我小心翼翼的往下看,先是看到我的長裙,和握住我腳踝的男人(?)。

他正在舔我噴濺在垃圾堆和牆上的血。據說人類的舌頭很長,但我沒想到可以直抵胸口的長。而且正常人類…應該不會脖子幾乎扭到後背,還能夠這麼強而有力的握著我的腳踝吧?

其實我應該尖叫或者昏倒。但驚駭超過了一定強度以後,以上兩者都辦不到。

所以我看他慢慢的把頭扭到正常位置,像個染血的破布娃娃般站起來…先是慢慢舔乾淨我不斷流血的手臂,然後把手臂搭在我肩膀上,眼睛炯炯有神的看著我。

我總懷疑藍眼珠的人有視覺障礙。但看起來他不但沒有,還冷冷的笑了笑,露出正常人類不該有的長虎牙,聲音很好聽的講了一堆。

「…我不會講英文。」我渾渾噩噩的說。

他詫異的看了我一會兒,「傻女,我會講中文。」他踉蹌了一下,用一種包著毒藥的甜腔說,「帶我去妳家。」

開玩笑,我只想把他扔下,狂奔著逃跑。但我的手和腳似乎有自己的意志,完全不聽使喚,居然扶著這個又重又高,很明顯不太算是人類的傢伙,往我家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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